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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2025年度第23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公告

2025-07-15 来源: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内丘县人民政府

 

内丘镇河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内丘2025年度第23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位于你村村北(东至河村、南至河村、西至燕丰香墅里小区、北至康庄西路)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公用设施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412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1.2248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38万元/公顷(9.2万元/亩),计194.869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其他地上附着物已没收;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和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内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丘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方案>的通知》内政字〔20229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内丘镇河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内丘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715日至2025815日。本公告可在内丘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hbnq.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绍飞     联系电话:0319-6887811

地址:内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5715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