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5 来源: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内丘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内丘镇河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内丘县2025年度第23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位于你村村北(东至河村、南至河村、西至燕丰香墅里小区、北至康庄西路)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公用设施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1.412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1.2248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38万元/公顷(9.2万元/亩),计194.8698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其他地上附着物已没收;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和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内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丘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方案>的通知》(内政字〔2022〕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保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内丘镇河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内丘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8月15日。本公告可在内丘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hbnq.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绍飞 联系电话:0319-6887811
地址:内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5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