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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丘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项目管理细则》的政策解读

2025-09-11 来源: 政府办

一、起草背景

实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是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创新水土流失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根据《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的实施意见》(冀水保[2022])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内丘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项目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

二、主要内容

《管理细则》共5章、28条及2个附件: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奖补资金来源为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用于水土保持工程以奖代补项目的资金;明确了以奖代补资金的支持对象是:自愿出资投劳开展水土流失治理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村组集体、专业大户、农户及其他企业社会组织等建设主体;明确了以奖代补资金的奖补范围和不能纳入奖补范围的措施或项目;确定了以奖代补的补助标准:没有经济收益的工程奖补不高于工程结算价款70%,有经济收益的工程奖补不高于工程结算价款50%

   第二章项目管理。明确了水土保持以奖代补项目的建设管理程序。主要包括:发布公告、工程申报、审核公示、工程验收、兑现奖补资金共5个环节,明确了每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其中,年度项目建设主体、建设内容经公示无异议后,县水务局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汇总编制全县年度《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作为年度以奖代补项目建设依据,不再进行项目投资评审与建设招标,由县水务局与建设主体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建设内容、奖补标准、产权归属、资金兑现要求以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推动项目建设实施。为加强监管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可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开展项目建设监理。建设主体在工程完工自验合格后向县水务局提交验收申请表,附建设内容(措施)前、中、后对比照片。县水务局会同属地乡镇政府,依据年度实施方案、申报表、协议和有关要求开展工程初步验收,初步验收通过后委托第三方开展项目竣工验收,验收费用从项目管理费(上级补助资金中,可列支5%的项目管理费,用于设计、监理、验收等管理支出)中列支。

第三章资金拨付管理。明确了对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建设主体的奖补资金支付程序,对验收不通过的项目实施主体可给予60日的整改期限,对经过整改仍验验收不通过的项目,不给予拨付奖资金。对工程报账凭证、记账进行了明确。

        第四章公开公示制管理和建后管护。以奖代补资金实行公告、公示制,确保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公开公示方式、时间、内容进行明确。加强建后管理,县水务局负责督促建设主体加强以奖代补工程建设成果管护,明确建设主体管护职责,加强对建设成果管护工作的检查。

        第五章组织领导及部门职责。为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项目的组织领导,建立起县水务局等相关单位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了有关部门、乡镇职责。

三、征求意见情况

    《管理细则》起草完成后,我局结合省厅要求和其他试点县的好做法、好经验,对《管理细则》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又先后征求了相关乡镇和部门意见,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