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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公安局行政权力清单

2020-04-30      发布机构:融媒体中心      浏览次数:65     字体:[  ]

体裁分类:权责清单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nqxgaj/1588227228019

内丘县公安局行政权力清单
对应部门主要职责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子项名称权力类别实施
主体
承办机构责任科室(单位)实施依据实施对象是否为政务服务事项备注
(十)111305230006681669-xk-001-0000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行政许可内丘县公安局网安大队网安大队1.法律法规名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依据文号:(2002年9月29日国务院令第363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条款号:第十一条;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XK-002-0000户口迁移审批
行政许可内丘县公安局户政中队户政中队《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主席令公布)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公民
(十五)111305230006681669-XK-003-0000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行政许可内丘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巡特警大队1.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条款号:第二十条;2.法律法规名称:《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依据文号:(国务院令第505号);条款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XK-004-0000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行政许可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治安大队《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7月29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 
第二十一条: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
公民
(十五)111305230006681669-XK-005-0000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行政许可内丘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巡特警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六条、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XK-006-0000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行政许可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治安大队《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41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民
(十六)111305230006681669-XK-007-0000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行政许可内丘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禁毒大队《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令第344号,2013年12月7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九条: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二)拟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三)购买剧毒化学品用途的说明;(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的材料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XK-008-0000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
行政许可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治安大队《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令第466号,2014年7月29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 
第二十六条: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收货单位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XK-009-0000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行政许可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治安大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1月21日国务院令第455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第二十二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当经公安部门许可。 
第二十三条: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XK-010-0000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治安大队《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35项: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XK-011-0000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行政许可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治安大队《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37项: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民
(十三)111305230006681669-XK-012-0000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行政许可内丘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出入境大队《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1年12月17日国务院令第93号,2015年6月14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第六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的旅行证件系指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第二十五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实行逐次签注。签注分一次往返有效和多次往返有效。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XK-013-0000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深圳、珠海经济特区除外)核发
行政许可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治安大队《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42项:“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实施机关: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公安部第42号令)第六条“凡居住在非边境管理区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须持《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实施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及指定的公安派出所。
公民
(十三)111305230006681669-XK-014-0000普通护照签发
行政许可内丘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出入境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主席令第50号)第四条: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第五条: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第十条:护照持有人所持护照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护照签发机关申请护照变更加注。 
第十一条:护照持有人申请换发或者补发普通护照在国内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公民
(十三)111305230006681669-XK-015-0000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签发
行政许可内丘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出入境大队《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公布)第三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
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十二条:每次前往香港、澳门均需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经批准的作一次往返签注。经公安部特别授权的公安机关可以作多次往返签注。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XK-016-0000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行政许可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治安大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条“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对演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二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活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实施安全许可。”
公民
(十六)111305230006681669-XK-017-0000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
行政许可内丘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禁毒大队《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国务院令第445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直辖市为跨市界)或者在国务院公安部门确定的禁毒形势严峻的重点地区跨县级行政区域运输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运出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运输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运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经审批取得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后,方可运输。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XK-018-0000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行政许可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治安大队《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2009年9月14日国务院令第562号)第三十八条:通过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的,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配备押运人员,使放射性物品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通过道路运输核反应堆乏燃料的,托运人应当报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通过道路运输其他放射性物品的,托运人应当报启运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商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制定。公民
(十六)111305230006681669-XK-019-0000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非药品类)购买许可
行政许可内丘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禁毒大队《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国务院令第445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十五条: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XK-020-0000焰火燃放许可
行政许可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治安大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1月21日国务院令第455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 
第三十三条: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人民政府公安机关部门提出申请。
公民
(十六)111305230006681669-XK-021-0000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行政许可内丘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禁毒大队《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国务院令第445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十七条: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01-0000 对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对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02-0000  对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强行进入场内的;(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03-0000    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04-0000    对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05-0000    对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二)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06-0000    对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或者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经有关主管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第二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或者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经有关主管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07-0000    对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08-0000    对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09-0000    对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故意隐瞒不报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第三十一条  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故意隐瞒不报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10-0000    对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第三十二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11-0000    对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 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第三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 (二)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 (三)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12-0000  对破坏航空设施,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以及在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67号)第三十四条 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13-0000    对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 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第三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
(二)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
(三)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
(四)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14-0000    对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第三十六条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或者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15-0000    对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 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第三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二)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
(三)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16-0000  对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第三十八条  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对组织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17-0000    对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第三十九条  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18-0000    对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19-0000  对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67号)第四十一条 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20-0000    对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势实诽谤他人的;捏造势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势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势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21-0000    对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22-0000    对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2012年10月修订)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23-0000    对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24-0000    对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第四十六条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25-0000  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67号)第四十七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26-0000    对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第四十八条  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27-0000  对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67号)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28-0000  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67号)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29-0000    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第五十一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
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30-0000  对伪造、变造、买卖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伪造、变造、倒卖票证,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67号)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31-0000  对船舶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禁止、限制进入的水域或者岛屿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67号)第五十三条 船舶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禁止、限制进入的水域或者岛屿的,对船舶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32-0000    对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被取缔后,仍进行活动的;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第五十四  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被取缔后,仍进行活动的;
(二)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
(三)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予以取缔。 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33-0000  对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第五十五条 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34-0000    对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第五十六条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35-0000    对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第五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36-0000    对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37-0000  对典当业和废旧金属收购业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67号)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四)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38-0000  对非法处置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妨碍行政执法机关执法办案,监外执行罪犯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违反监管规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67号)第六十条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39-0000  对协助组织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67号)第六十一条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40-0000  对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和偷越国(边)境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67号)第六十二条 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偷越国(边)境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41-0000  对刻划、涂污、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危害文物安全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67号)第六十三条 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42-0000  对偷开他人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67号)第六十四条 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43-0000  对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生活、工作执行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67号)第六十五条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44-0000  对卖淫、嫖娼以及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67号)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45-0000  对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67号)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46-0000  对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行为及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67号)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47-0000  对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参与聚众淫乱活动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67号)第六十九条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48-0000  对为赌博提供条件和参与赌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67号)第七十条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49-0000  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罂粟壳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67号)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50-0000  对非法持有毒品,向他人提供毒品,吸食、注射毒品,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及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第七十二条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51-0000  对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67号)第七十三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52-0000  对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67号)第七十四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53-0000  对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以及驱使动物伤害他人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67号)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54-0000  对实施引诱、介绍、容留卖淫,制售、传播淫秽物品和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行为,屡教不改的人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67号)第七十六条 有本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的行为,屡教不改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55-0000  对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1995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号)施行第三十六条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56-0000  对生产、销售仿制警用制式服装、标志,穿着、佩带仿制警用制式服装、标志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2001年3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五十七号)第十七条 生产、销售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装或者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生产或者销售,处警告或者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八条 穿着和佩带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装或者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57-0000  对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九条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0158-0000  对在公众场合以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1991年3月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三条 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59-0000  对发生在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卖淫、嫖娼活动行为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1991年9月4日公布)第七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对发生在本单位的卖淫、嫖娼活动,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的,由公安机关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其限期整顿、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由公安机关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60-0000  对骗领居民身份证,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非法扣押居民身份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61-0000  对冒用居民身份证,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62-0000  对未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骗取、冒领、转借、转让、买卖、伪造、变造暂住证,雇佣无暂住证人员,非法扣押暂住证、其他身份证件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住证申领办法》(1995年6月2日公布 公安部令第25号)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一)不按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申领暂住证,经公安机关通知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或暂住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二)骗取、冒领、转借、转让、买卖、伪造、变造暂住证的,收缴暂住证,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行为人有非法所得的,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处以非法所得一至三倍的罚款;(三)雇用无暂住证人员或者扣押暂住证和其他身份证件的,对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63-0000  对未经许可从事爆破作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9月1日公布国务院令第466号)第四十四条 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购买、运输、爆破作业活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购买、运输以及从事爆破作业使用的民用爆炸物品及其违法所得。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64-0000  对未按规定对民用爆炸物品作出警示、登记标识,未按规定对雷管编码打号,超出许可购买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现金、实物交易民用爆炸物品,销售民用爆炸物品未按规定保存交易证明材料,销售、购买、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未按规定备案,未按规定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登记制度,未按规定核销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9月1日公布国务院令第466号)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一)未按照规定对民用爆炸物品做出警示标识、登记标识或者未对雷管编码打号的;
(二)超出购买许可的品种、数量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
(三)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民用爆炸物品交易的;
(四)未按照规定保存购买单位的许可证、银行账户转账凭证、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的;
(五)销售、购买、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未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的;
(六)未按照规定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登记制度,如实将本单位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和流向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的;
(七)未按照规定将《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的。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65-0000  对违反许可事项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未携带许可运输民用爆炸物品,违规混装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悬挂、安装警示标志,违反行驶、停靠规定运输民用爆炸物品,装载民用爆炸物品的车厢载人,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发生危险未处置,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发生危险不报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9月1日公布国务院令第466号)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经由道路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运输许可事项的;
(二)未携带《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的;
(三)违反有关标准和规范混装民用爆炸物品的;
(四)运输车辆未按照规定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的;
(五)未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或者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的;
(六)装载民用爆炸物品的车厢载人的;
(七)出现危险情况未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报告当地公安机关的。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66-0000  对未按资质登记从事爆破作业,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跨区域作业未报告,违反标准实施爆破作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9月1日公布国务院令第466号)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一)爆破作业单位未按照其资质等级从事爆破作业的;
(二)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实施爆破作业,未按照规定事先向爆破作业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告的;
(三)爆破作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民用爆炸物品领取登记制度、保存领取登记记录的;
(四)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实施爆破作业的。
爆破作业人员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实施爆破作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67-0000  对未按规定设置民用爆炸物品专用仓库技术防范设施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9月1日公布国务院令第466号)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未按照规定在专用仓库设置技术防范设施的;
(二)未按照规定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或者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致使账物不符的;
(三)超量储存、在非专用仓库储存或者违反储存标准和规范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
(四)有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管理规定行为的。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68-0000  对违反制度致使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非法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民用爆炸物品行为的处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9月1日公布国务院令第466号)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许可证;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致使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的;
(二)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未按照规定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或者故意隐瞒不报的;
(三)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民用爆炸物品的。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69-0000  对未履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责任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9月1日公布国务院令第466号)第五十二条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管理责任,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70-0000  对违反许可事项 经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未携带许可证经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悬挂、安装警示标志,未按规定装载烟花爆竹,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烟花爆竹运输车辆超速行驶,烟花爆竹运输车辆经停无人看守,未按规定核销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1月11日公布国务院令第455号)第四十条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运输许可事项的;(二)未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三)运输车辆没有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的;(四)烟花爆竹的装载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五)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的;(六)超过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规定时速行驶的;(七)运输车辆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的;(八)运达目的地后,未按规定时间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的。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71-0000  对非法举办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违规从事燃放作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1月11日公布国务院令第455号)第四十二条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72-0000  对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设备,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治安大队、派出所刑警大队、治安大队、派出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12月1日公布)第七十八条 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73-0000  对未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场所设置有效通讯、报警装置,未设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不符合安全、消防标准,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设置明显标志,未定期检测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安全设施,未按规定存放、收发、保管剧毒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未备案剧毒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情况,未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相关情况,未采取剧毒化学品保安措施,剧毒化学品误售、误用不报,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不报,未记录剧毒化学品购买信息,未按规定核对剧毒化学品销售情况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治安大队、派出所刑警大队、治安大队、派出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12月1日施行 国务院令第344号)第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一)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对其铺设的危险化学品管道设置明显的标志,或者未对危险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查、检测的;(二)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或者未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管道所属单位未指派专门人员到现场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的;(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供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或者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粘贴、拴挂的化学品安全标签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或者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五)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立即公告,或者不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六)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七)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材质以及包装的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不相适应的;(八)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在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的;(九)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设专人负责管理,或者对储存的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未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的;(十)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的;(十一)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未设置明显标志的;(十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或者发现其生产、进口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内容变更手续的。
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港口经营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生产、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的,依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规定处罚。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74-0000  对伪造、变造、买卖、出借、转让剧毒化学品许可证件,使用作废的剧毒化学品许可证件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治安大队、派出所刑警大队、治安大队、派出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12月1日施行 国务院令第344号)第八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一)向不具有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二)不按照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数量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三)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不具有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或者个人购买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没收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出借或者向不具有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的单位转让其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或者向个人转让其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75-0000  对违反押运、装载限制运输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中途住宿、无法正常运输不报,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擅自进入禁止通行区域,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未按规定时间、路线进入禁止通行区域,剧毒化学品运输途中流散、泄露不报,剧毒化学品运输途中被盗、丢失、流散、泄露未采取有效警示措施,非法托运危险化学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治安大队、派出所刑警大队、治安大队、派出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12月1日施行 国务院令第344号)第八十七条 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邮件、快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为普通物品交寄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收寄危险化学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处罚。
第八十八条 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76-0000  对非法获取剧毒化学品购买、公路运输许可证件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2005年8月1日施行 公安部令第77号)第二十一条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采取其他欺骗手段或者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由发证的公安机关依法撤销许可证件,处以1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利用骗取的许可证件购买了剧毒化学品的,责令退回原销售单位。利用骗取的许可证件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77-0000  对未按规定更正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件回执填写错误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2005年8月1日施行 公安部令第77号)第二十三条 《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者《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回执第一联、回执第二联填写错误时,未按规定在涂改处加盖销售单位印章予以确认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未按规定填写《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回执记录剧毒化学品销售、购买信息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78-0000  对未携带许可证经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违反许可事项经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2005年8月1日施行 公安部令第77号)第二十四条 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未随车携带《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提供已依法领取《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证明,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除不可抗力外,未按《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核准载明的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装载数量、有效期限、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79-0000  对未按规定缴交剧毒化学品购买证件回执、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件、已使用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存根、不再需要使用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未按规定作废、缴交填写错误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2005年8月1日施行 公安部令第77号)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发证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除不可抗力外,未在规定时限内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的回执交原发证公安机关或者销售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查存档的;
(二)除不可抗力外,未在规定时限内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交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存查的;(三)未按规定将已经使用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的存根或者因故不再需要使用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交回原发证公安机关核查存档的;(四)未按规定将填写错误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注明作废并保留交回原发证公安机关核查存档的。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80-0000  对非法运输放射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运输车辆违反行驶规定,放射性物品运输车辆未悬挂警示标志,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未配备押运人员,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脱离押运人员监管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2010年1月1日施行 国务院令第562号)第六十二条通过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通过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的;(二)运输车辆未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三)未配备押运人员或者放射性物品脱离押运人员监管的。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81-0000  对娱乐场所从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为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提供条件,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为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提供条件,提供营利性陪侍,从业人员从事营利性陪侍,为提供、从事营利性陪侍提供条件,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从事邪教、迷信活动,为从事邪教、迷信活动提供条件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3月1日施行 国务院令第458号)第四十二条 娱乐场所实施本条例第十四条禁止行为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一)贩卖、提供毒品,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三)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四)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五)赌博;(六)从事邪教、迷信活动;(七)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不得吸食、注射毒品,不得卖淫、嫖娼;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上述行为提供条件。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82-0000  对娱乐场所设施不符合规定,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娱乐场所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删改、未按规定留存娱乐场所监控录像资料,未按规定配备娱乐场所安全检查设备,未对进入娱乐场所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未按规定配备娱乐场所保安人员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3月1日施行 国务院令第458号)第四十三条 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一)照明设施、包厢、包间的设置以及门窗的使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二)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或者中断使用的;(三)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留存监控录像资料或者删改监控录像资料的;(四)未按照本条例规定配备安全检查设备或者未对进入营业场所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的;(五)未按照本条例规定配备保安人员的。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83-0000  对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设施设备,以现金、有价证券作为娱乐奖品,非法回购娱乐奖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3月1日施行 国务院令第458号)第四十四条 娱乐场所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公安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一)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的;(二)以现金、有价证券作为奖品,或者回购奖品的。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84-0000  对指使、纵容娱乐场所从业人员侵害消费者人身权利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3月1日施行 国务院令第458号)第四十五条 娱乐场所指使、纵容从业人员侵害消费者人身权利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由县级公安部门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娱乐经营许可证。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85-0000  对未按规定备案娱乐娱乐场所营业执照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3月1日施行 国务院令第458号)第四十六条 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已有处罚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违反治安管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86-0000  对未按规定建立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娱乐场所内发现违法行为不报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3月1日施行 国务院令第458号)第四十九条 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或者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3个月。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87-0000  对未按规定悬挂娱乐场所警示标志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治安大队、派出所刑警大队、治安大队、派出所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3月1日施行 国务院令第458号)第五十条 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娱乐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大厅、包厢、包间内的显著位置悬挂含有禁毒、禁赌、禁止卖淫嫖娼等内容的警示标志。标志应当注明公安机关的举报电话。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88-0000对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开办旅馆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1987年11月10日公布)第四条 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未经登记,私自开业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89-0000  对不履行出租房屋治安责任,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未按规定报告,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危险物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1995年3月6日公布 公安部令第24号)第九条 (一)出租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月租金五倍以下的罚款;二)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承租人的,处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的罚;(三)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者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罚款;
(四)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未按规定报告公安机关的,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五)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没收物品,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罚款。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90-0000对未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未履行备案手续收购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未向公安机关办理注销、变更手续的,非法设点收购废旧金属的,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时未如实登记的,收购禁止收购的金属物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1994年1月25日公布 公安部令第16号) 第十三条 折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相应处罚:(一)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未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时,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收购的物品及非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二)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收购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三)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未向公安机关办理注销、变更手续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四)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非法设点收购废旧金属的,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收购的物品及非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五)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时未如实登记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六)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收购禁止收购的金属物品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有前款所列第(一)、(二)、(四)、(五)、(六)项情形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91-0000  对承修机动车不如实登记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1999年3月25日公布 公安部令第38号)第十四条 承修机动车或回收报废机动车不按规定如实登记的,对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前款机动车修理企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92-0000  对回收报废机动车不如实登记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1999年3月25日公布 公安部令第38号)第十四条 承修机动车或回收报废机动车不按规定如实登记的,对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前款机动车修理企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未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时,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收购的物品及非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未履行备案手续收购非行产性废旧金属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未向公安机关办理注销、变更手续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非法设点收购废旧金属的,予以取缔,没收非法收购的物品及非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时未如实登记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收购禁止收购的金属物品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93-0000  对承修非法改装机动车,承修交通肇事逃逸车辆不报,回收无报废证明的机动车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1999年3月25日公布 公安部令第38号)第十六条 承修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车辆变更、改装审批证明更换发动机、车身(架)、改装车型、改变车身颜色的车辆或明知是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未向公安机关报告而修理的,对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回收无报废证明的机动车的,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前款机动车修理企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二千元以下罚款。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94-0000  对更改机动车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1999年3月25日公布 公安部令第38号)第十七条 对更改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的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机动车修理企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95-0000  对非法拼(组)装汽车、摩托车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1999年3月25日公布 公安部令第38号)第十九条 对非法拼(组)装汽车、摩托车的,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关于禁止非法拼(组)装汽车、摩托车的通告》的规定处理。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96-0000  对未按规定进行再生资源回收从业备案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06年5月17日商务部第5次部务会议)第二十二条 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97-0000  对未按规定保存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登记资料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06年5月17日商务部第5次部务会议)第二十四条 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98-0000  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中发现赃物、有赃物嫌疑物品不报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派出所治安大队、派出所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06年5月17日商务部第5次部务会议)第二十五条 发现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而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或屡教不改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CF-099-0000  对容留吸毒,介绍买卖毒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治安大队、派出所刑警大队、治安大队、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0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九号)第六十一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介绍买卖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民
(五)111305230006681669-CF-100-0000  对未经许可、备案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刑警大队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11月1日公布 国务院令第445号)第三十八条 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伪造申请材料骗取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许可证,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没收非法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用于非法生产易制毒化学品的原料以及非法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设备、工具,处非法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货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货值的20倍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内,停止受理其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许可申请。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2006年10月1日公布)第三十条 违反规定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没收非法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对购买方处非法购买易制毒化学品货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货值的20倍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二)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
第三十二条 货主违反规定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没收非法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或者非法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设备、工具;处非法运输易制毒化学品货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货值的20倍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二)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
公民
(五)111305230006681669-CF-101-0000  对骗取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证、备案证明,使用他人的许可证、备案证明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伪造、变造、实效的许可证、备案证明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刑警大队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11月1日公布 公安部令第445号)第三十八条 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伪造申请材料骗取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许可证,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由公安机关没收非法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用于非法生产易制毒化学品的原料以及非法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设备、工具,处非法生产、经营、购买或者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货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货值的20倍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内,停止受理其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许可申请。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2006年10月1日公布)第三十四条 伪造申请材料骗取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公安机关应当处1万元罚款,并撤销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使用以伪造的申请材料骗取的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分别按照第三十条第一项和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罚。
公民
(五)111305230006681669-CF-102-0000  对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转借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证、备案证明,超出购买许可、备案范围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未按规定记录、保存、备案易制毒化学品交易情况,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不报,使用现金、实物交易易制毒化学品,未按规定报告易制毒化学品年度经销、库存情况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刑警大队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11月1日公布 公安部令第445号)第四十条 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违反规定生产、经营、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可以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一)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二)将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三)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生产、经营、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四)生产、经营、购买单位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交易情况、不按规定保存交易记录或者不如实、不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销售情况的(五)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六)除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以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外,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的(七)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不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的(八)生产、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或者不按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年度生产、经销和库存等情况的。企业的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被依法吊销后,未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者企业注销登记的,依照前款规定,对易制毒化学品予以没收,并处罚款。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2006年10月1日公布)第三十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反规定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予以没收;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产停业整顿;逾期整顿不合格的,吊销相应的许可证。

公民
(五)111305230006681669-CF-103-0000  对运输易制毒化学品货证不符,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未携带许可证、备案证明,违规携带易制毒化学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刑警大队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11月1日公布 公安部令第445号)第四十一条 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与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载明的品种、数量、运入地、货主及收货人、承运人等情况不符,运输许可证种类不当,或者运输人员未全程携带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运整改,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危险物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吊销其运输资质。个人携带易制毒化学品不符合品种、数量规定的,没收易制毒化学品,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公民
(五)111305230006681669-CF-104-0000  对拒不接受易制毒化学品监督检查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刑警大队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11月1日公布 公安部令第445号)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购买、运输或者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由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
(五)111305230006681669-CF-105-0000  向无购买许可证、备案证明的单位、个人销售易制毒化学品,超出购买许可、备案范围销售易制毒化学品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丘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刑警大队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2006年8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八十七号)第三十一条 违反规定销售易制毒化学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对销售单位处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并对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向无购买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二)超出购买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品种、数量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

公民
(五)111305230006681669-QZ-001-0000  留置盘查
行政强制内丘县公安局公安机关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1995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八届第四十号)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公民
(五)111305230006681669-QZ-002-0000  传唤
行政强制内丘县公安局公安机关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 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公民
(五)111305230006681669-QZ-003-0000  扣押、扣留、查封
行政强制内丘县公安局公安机关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对扣押的物品,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调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对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对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及时退还;经核实属于他人合法财产的,应当登记后立即退还;满六个月无人对该财产主张权利或者无法查清权利人的,应当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公民
(五)111305230006681669-QZ-004-0000  收缴、追缴、没收
行政强制内丘县公安局公安机关公安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第一百零四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一百零五条 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在水上、旅客列车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或者到站之日起二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一十条 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交纳保证金,暂缓行政拘留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QR-001-0000核发居民身份证
行政确认内丘县公安局户政中队户政中队【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QR-002-0000对新出生婴儿办理出生登记
行政确认内丘县公安局户政中队户政中队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本市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民
(十)111305230006681669-QR-003-0000国际联网备案
行政确认内丘县公安局网安大队网安大队《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规定: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QR-004-0000死亡、入伍户口注销
行政确认内丘县公安局户政中队户政中队1.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条款号:第八条、第十一条;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QR-005-0000核发居住证
行政确认内丘县公安局户政中队户政中队【行政法规】《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公民
(十三111305230006681669-QR-006-0000对华侨的暂住登记
行政确认内丘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出入境大队【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6日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发布,1994年7月13日国务院批准修订1994年7月15日公安部、外交部、交通部发布,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改) 
第十三条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要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登记。在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学校等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机关、团体及其他机构内住宿的,应当填写临时住房登记表,住在亲友家的,由本人或者亲友在24小时内(农村可在72小时内)到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办理暂住登记。
公民
(十三111305230006681669-QR-007-0000对外国人身份信息的核实
行政确认内丘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出入境大队【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7号) 
第二十七条金融、教育、医疗、电信等单位在办理业务时需要核实外国人身份信息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核实。
公民
(十三111305230006681669-QR-008-0000对港澳居民的暂住登记
行政确认内丘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出入境大队【行政法规】《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5日公安部发布) 
第十七条港澳同胞短期来内地,要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登记。在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学校等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机关、团体及其他机构内住宿的,应当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住在亲友家的,由本人或者亲友在24小时内(农村可在72小时内)到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办理暂住登记。
公民
(十三111305230006681669-QR-009-0000对外国人的住宿登记
行政确认内丘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出入境大队【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旅馆住宿的,旅馆应当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住宿登记,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 
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
公民
(十三111305230006681669-QR-010-0000对台湾居民的暂住登记
行政确认内丘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出入境大队【行政法规】《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3号发布,第661号修改) 
第十六条台湾居民来大陆,应当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办理暂住登记。在宾馆、饭店、招待所、旅店、学校等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机关、团体和其他机构内住宿的,应当填写临时住宿登记表;住在亲友家的,由本人或者亲友在24小时(农村72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办理暂住登记手续。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QR-011-0000对管制刀具认定
行政确认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治安大队【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的通知(公通字[2007]2号) 
第一条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QR-012-0000对仿真枪的认定
行政确认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治安大队【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仿真枪认定标准〉的通知》(公通字[2008]8号) 
第一条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仿真枪: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 
2.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机构之一的; 
3.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QR-013-0000淫秽物品鉴定
行政确认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治安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有争议的专门性问题的,应当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鉴定人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为了查明案情,需要对专门性技术问题进行鉴定的,应当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 
3、《公安部对<关于鉴定淫秽物品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公复字〔1998〕8号):“各地公安机关查获的物品,需审查认定是否为淫秽物品的,可以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负责鉴定工作;当事人提出不同意见需重新鉴定的,由上一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会同同级新闻出版、音像归口管理等部门重新鉴定。”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QR-014-0000户口登记、注销、迁移
行政确认内丘县公安局户政中队户政中队【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QR-015-0000捡拾弃婴报案证明
行政确认内丘县公安局户政中队户政中队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相关工作的通知 
(三)做好弃婴户籍登记工作。儿童福利机构应持弃婴入院登记表、公安机关出具的弃婴捡拾证明等相关材料,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登记。
公民
(十六)111305230006681669-QR-016-0000吸毒检测
行政确认内丘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禁毒大队【规章】《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 
第六十八条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的,必须有证据表明或者有群众报警公民住所内正在发生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公民人身安全的案(事)件,或者违法存放危险物质,不立即检查可能会对公共安全或者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危害。 
【规章】《吸毒检测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10号) 
第四条现场检测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进行。 
实验室检测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指定的取得检验鉴定机构资格的实验室或者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实验室复检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指定的取得检验鉴定机构资格的实验室进行。 
实验室检测和实验室复检不得由同一检测机构进行。
公民

111305230006681669-QR-017-0000赌博机认定
行政确认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治安大队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有争议的专门性问题的,应当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鉴定人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 
 
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为了查明案情,需要对专门性技术问题进行鉴定的,应当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QR-018-0000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技术防范系统验收
行政确认内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治安大队1、《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三条关系全国或者所在地区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单位是治安保卫重点单位。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按照下列范围提出,报本级人民政府确定:(九)研制、生产、销售、储存危险物品或者实验、保藏传染性菌种、毒种的单位。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遵守本条例对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一般规定和对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特别规定。 
第十四条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本单位的治安保卫重要部位,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对重要部位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保护。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设置明显的标志。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港口经营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3、《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002-2012):“6.2技术防范系统应经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根据GB50348、GA308的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QR-019-0000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事前备案
行政许可内丘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禁毒大队《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26日国务院令第445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运输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运输前向运出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公民
(六)111305230006681669-QR-020-0000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人员办理户口注销
行政确认内丘县公安局户政中队户政中队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民
(十六)111305230006681669-QR-021-0000吸毒成瘾认定
行政确认内丘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禁毒大队【规章】《吸毒成瘾认定办法》(公安部、卫生部令第115号) 
第四条公安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发现吸毒人员,应当进行吸毒成瘾认定;因技术原因认定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戒毒医疗机构进行认定。
公民
(十三)111305230006681669-QR-022-0000外国人护照报失证明
行政确认内丘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出入境大队【规范性文件】《公安部六局关于启用新的“护照报失证明”的通知》(公境外[1997]538号) 
一、自文到之日起,各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受理外国人护照报失时,一律启用新的“护照报失证明”(式样附后,各地自行印制)。“护照报失证明”由地、市以上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新的“护照报失证明”有效期限为30天,对超过时效仍未申领新护照的外国人按非法居留处罚(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公民
(十三)111305230006681669-QR-023-0000外国人入境、出境查验准许
行政确认内丘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出入境大队【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二十四条外国人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入境。 
第二十五条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入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具有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的; 
(三)入境后可能从事与签证种类不符的活动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入境的其他情形。 
对不准入境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 
第二十八条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但是按照中国与外国签订的有关协议,移管被判刑人的除外; 
(二)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三)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公民

111305230006681669-QR-001-0000中国公民入境、出境查验准许
行政确认内丘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出入境大队【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一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入境。 
具备条件的口岸,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应当为中国公民出境入境提供专用通道等便利措施。 
第十二条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行政法规】《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3号) 
第二十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须向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边防检查站出示证件,填交出境、入境登记卡,接受查验。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站有权阻止出境、入境: 
(一)未持有旅行证件的; 
(二)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的旅行证件的; 
(三)拒绝交验旅行证件的; 
(四)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九条规定不予批准出境、入境的。 
【规范性文件】《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国函[1986]178号) 
第十九条内地公民往来香港、澳门以及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须向对外开放口岸或者指定口岸的边防检查站出示出入境证件,填交出境、入境登记卡,接受查验。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站有权阻止出境、入境: 
(一)未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件、港澳同胞回乡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的; 
(二)持用伪造、涂改等无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件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冒用他人往来港澳通行证件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的; 
(三)拒绝交验证件的。具有前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的,并可依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公民
(十三)111305230006681669-QR-024-0000对护照等出入境证件的宣布作废
行政确认内丘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出入境大队1.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依据文号:(公安部令第96号发布,公安部令第118号修改);条款号:第二十九条;2.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条款号: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公民
(十)111305230006681669-QT-001-0000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内丘县公安局网安大队网安大队1.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依据文号:(国务院147号令);条款号:第六条;2.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条款号:第二章第六条第十二款;3.法律法规名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依据文号:(公通字[2007]43号);条款号:第三条、第十五条;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