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丘县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08-06 发布机构:政府办 浏览次数:196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内政字【2020】19号 索引号:zfb/160023742294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内丘县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4日
内丘县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支持培育全县现代绿色产业体系,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探索建立区域性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三创四建”活动的总体部署,按照县委“保五争三拼第一”的目标要求,以金融引领绿色产业发展和大气污染治理为根本导向,加快建立绿色金融多元化支持体系,通过金融组织、融资方式、服务手段、体制机制等创新,积极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绿色金融发展模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一高两低”企业, “六重”工作推进项目,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重点领域,有效推动全县绿色产业创新升级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实现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绿色导向,创新发展。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立足服务实体产业,充分发挥重大绿色金融项目示范带动作用,构建符合地方产业发展定位的差别化金融服务体系,突出特色,合理设计符合实际需求的金融产品,引导金融资源加大对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和生态保护的投入,形成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的资源配置体系,为那台绿色产业发展提供新动力。
(二)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强上下联动,强化跨部门、跨机构协调配合,形成产业发展与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机构联动协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统筹兼顾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短期和中长期效益,以市场化运作为核心,以政策引导为支撑,引导金融机构加快绿色转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推进绿色金融良性循环发展。
(三)坚持有力有序,防范风险。主动对标先进地区,积极向国内绿色金融发展时间较早、建设体系较为完善、实效较为突出的地区学习绿色金融改革经验,以体制、机制、制度、政策的创新创建激发活力、汇集资源、拓展空间,结合我县实际,有力有序推进绿色金融各项改革任务。坚持边改革边实验边提升,强化风险意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三、发展目标
(一)绿色金融规模显著增长。绿色融资渠道不断拓宽,金融对绿色产业、重大项目以及“一高两低”企业的保障支撑进一步加强。未来三年,绿色信贷年均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3个百分点以上;绿色保费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累计通过绿色债券、绿色企业上市及再融资等直接融资渠道,募集资金10亿元以上。
(二)绿色金融改革走在全市前列。绿色金融组织、绿色金融产品、绿色融资平台等创新探索取得积极成效,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融合到全县经济社会各领域、各环节。力争到2022年全县绿色金融产品不断丰富,绿色金融经营机构及绿色金融产品更加完善。
(三)金融运行更加绿色稳健。运用大数据资源,搭建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多资源整合、多功能运用,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强大信息科技支撑。金融生态环境持续趋好,银行不良贷款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 “两高一剩”行业贷款规模和占比逐年下降,绿色贷款不良贷款率低于小微企业贷款平均不良贷款率水平,全县银行机构不良贷款率力争降到全市最低。
四、主要任务
(一)构建绿色金融组织体系。
1.推动金融机构绿色改革。推动银行机构制定绿色信贷发展规划,将绿色发展理念嵌入信贷管理、风险防范、金融服务、运营管理等全流程。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信贷系统建设,在信贷系统中加入绿色标识,扩大绿色信贷投入。建立绿色信贷专用审批通道,将信贷政策与环保政策、产业政策深度融合,逐步压缩高污染、高耗能企业的信贷规模,引导信贷资源向绿色项目和企业高效配置。 (责任单位:人行内丘支行、县地方金融监管局、邢台银保监分局内丘监管组)
2.培育绿色金融市场主体。积极培育发展绿色金融新业态,探索搭建绿色金融聚集平台,引导绿色金融主体集聚发展,提升绿色金融市场化、专业化运作水平。指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开展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支行建设,制定三年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实施。引导国有商业银行积板向上级行争取,探索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改革。支持城外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我县开拓绿色金融市场。支持并鼓励金融租赁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并参与绿色金融业务,为绿色产业、企业和项目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县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内丘支行、邢台银保监分局内丘监管组)
3.大力推动绿色企业上市。围绕我县“争取在一到两年内实现1-2家上市企业”目标,加大绿色企业上市培育力度。以“3+2+2”产业体系为基础,重点针对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制定绿色企业上市推进计划,建立上市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实
施重点培育。进一步强化政策引导,完善企业股改、上市挂牌等扶持政策,降低企业上市挂牌成本。鼓励绿色上市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并购重组,做大做强做优,提升创新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企业挂牌上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二)创新发展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4.积极推动绿色信贷创新。积极推动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扩大绿色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规模。积极引导银行机构推进排污权、水权、林权、节能环保项目特许经营权、环境治理PPP项目收益权、绿色工程项目收费权和收益权等抵质押融资模式创新,加大对生态环境治理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推进绿色消费、科技研发、生态农业等领域的绿色信贷产品创新,持续扩大专利权、知识产权、商标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抵质押贷款试点覆盖面。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绿色资产证券化,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和合同环境服务融资。鼓励和支持银行机构创新金融支持模式,积极试点投贷联动、债股结合、银团贷款等融资方式,助推绿色企业创新升级。(责任单位:县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内丘支行、邢台银保监分局内丘监管组、市生态环境局内丘县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
5.大力推进绿色债券融资。充分发挥债券市场在支持企业发展融资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及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拓宽金融机构支持绿色产业资金来源。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以绿色发展为主题的企业债、公司债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直接融资工具,优化企业融资结构,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支持符合规定的绿色公益性项目。(责任单位:人行内丘支行、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
6.加快发展绿色保险。鼓励保险机构为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提供增信措施,运用保险手段解决中小绿色企业融资难问题。引导保险机构开发针对新能源汽车生产、环保技术提升、生态农业、节能节水等领域的绿色保险产品,并加大推广力度,强化绿色产业风险抵御能力。在涉重金属、化工等环境高风险领域,加快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引导保险资金投资绿色环境保护项目,支持绿色企业通过贷款保证保险等方式获得更多的保险资金。(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内丘县分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邢台银保监分局内丘监管组)
(三)夯实绿色金融基础设施。
7.整合资源建设绿色项目库。按照《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发改环资〔2019] 293号),政府相关部门探索建立企业和项目绿色识别体系,主要从环境影响、能源消耗、综合效益等方面对企业和项目进行“绿色化”识别,建立绿色项目库,对入库项目进行分类,便于金融机构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优先支持内丘县“3+2+2"产业发展,对人工智能、区块链及5G基站等新基建项目重点支持。支持现代物流、信息、科技、商务、文化、旅游和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发展。(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
8.建设绿色金融统计指标体系。参考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现行绿色金融指标体系,因地制宜,与内丘经济发展相结合,加快建立《内丘县绿色金融统计指标体系》 ,实现绿色金融、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等领域绿色金融统计全覆盖,积极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科学合理的统计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县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内丘支行、邢台银保监分局内丘监管组)
9.加快绿色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政府部门与金融单位的联动协作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优势,深化科技赋能绿色金融,建立绿色金融信息共享制度。整合各行政职能部门的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绿色产业信息,与“云上邢台”和“内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政务数据平台信息共享,建立覆盖面广、共享度高、实效性强的绿色金融服务平台。为绿色金融提供全方位信用信息服务,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 (责任单位:县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0.全力打造绿色支付体系。推进金融IC卡在重点领域应用,实现金融IC卡“一卡多用无障碍”。推广运用电子商业汇票、手机支付、网上支付等绿色支付工具,对于纳入绿色项目的企业,鼓励银行机构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的方式支持其上下游企业发展。深化“智慧支付工程”,实现手机支付、银行卡“闪付”等在民生领域的有效应用,提升支付服务效率。(责任单位:人行内丘支行、县地方金融监管局)
(四)完善绿色金融风险防范机制。
11.健全金融风险监测体系。明确各类市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绿色金融市场约束机制。加强对与绿色投资相关的金融风险监管,鼓励金融机构建立绿色信贷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密切监测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的杠杆率和偿付能力等关键指标变化,控制和监督绿色项目融资杠杆率,防止出现资本空转等问题。推动银行机构提升信贷风险管理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环境风险压力测试。积极稳妥做好风险化解和处置工作。(责任单位:人行内丘支行、邢台银保监分局内丘监管组、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12.维护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加强金融法律法规以及典型案件宣传,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理财观念,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非法金融活动等金融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未经批准开展金融业务的各类组织,维护地方金融安全与秩序。建立内丘县处置不良贷款联席会议制度,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加快金融债权案件审理和执行,依法保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督促金融机构完善内部报告制度、公开披露制度、与利益相关者的沟通互动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单位:县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内丘支行、邢台银保监分局内丘监管组、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
13.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完善国家金融监管机构与地方金融监管的协同机制,防范银、证、保和新型金融业态风险交叉传导。夯实金融领域主体监管责任,对无牌照金融活动主体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加强统筹协调,促进区域金融改革发展和稳定,推动金融信息共享。构建地方金融监管协调和风险处置工作机制,加强金融领域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将协同监管内容扩展到金融生态环境的各个环节,实现风险监管全覆盖,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责任单位:县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内丘支行、邢台银保监分局内丘监管组)
14.建立激励引导机制。加强考核引导,每年度组织对金融机构绿色信贷投放、绿色产品服务创新等方面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监管评级、机构准入、业务发展、高管审核等挂钩,与政策补助、政府项目合作等挂钩。发挥金融管理的引导作用,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有较大成效的金融机构,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上给予一定倾斜,在监督检查、业务试点等方面实施差别化的监管政策。 (责任单位:县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内丘支行、邢台银保监分局内丘监管组、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五、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2020年6月一2020年12月)。制定《内丘县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施方案》,明确未来三年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建立任务分工体系和目标责任制,落实责任单位,组织启动相关改革创新项目实施工作。
(二)重点推进阶段(2021年1月一2022年6月)。重点推进实施方案明确的主要工作任务,不断丰富绿色金融市场主体,形成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运行机制,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指标统计系统,绿色金融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7月-2022年12月)。全面完成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根据国家、省、市统一绿色金融标准指标,逐条对照、全面梳理、认真总结,将某些领域已经成熟的经验在全县推广,扩大绿色金融覆盖范围。同时,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领域,继续完善相关工作措施,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内丘县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人行内丘支行行长、邢台银保监分局内丘监管组组长任副组长,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政府分管副主任、人行内丘支行行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级各金融机构也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县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以及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抓好任务落实。
(二)建立服务平台。搭建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创新银企融资对接模式,通过信息化的对接模式、可视化的督导方式、政策性融资增信的引导机制,推动银行主动服务企业,让企业“少跑路”,力争实现“最多跑一次”基本就能办理融资业务。建立健全银企融资对接监测机制、政银信息共享及联动机制,推动银行精简贷款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绿色金融相关标准、产品、政策等方面的宣传,大力普及绿色金融理念。有针对性地开展绿色金融宣传和培训,推动绿色金融业务有序发展。积极搭建绿色金融交流、研讨以及成果展示等平台,加强金融监管部门、绿色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行业组织等对接,扩大宣传效果、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考核。强化绿色金融发展的主体责任,实行动态跟踪督查,定期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各金融机构考评内容,定期公布考评结果。
附件:内丘县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内丘县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秦中堂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孟彦申 县政府办主任兼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庆国 人行内丘支行行长
王济华 邢台银保监分局内丘监管组组长
成 员: 赵 敏 县政府办主任科员
刘晓栋 县发改局招商服务中心主任
张鹏辉 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内丘县分局副局长
赵立波 县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
梁建会 人行内丘支行副行长
李天增 邢台银保监分局内丘监管组二级主任科员
段绍利 县法院党组副书记、政治处主任
白新贞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尉国丰 县公安局三级警长
韩仁章 县行政审批局四级主任科员
李志敏 县民政局副局长
邓玉路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富艳坤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胜均 县税务局副局长
董 方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科员
韩 祯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石晓东 县人社局就业服务局局长
张长虹 县统计局副局长
齐兴国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薛胜军 县住建局副局长
武宏波 县城管局党组成员、城市监察大队大队长
梁红霞 县发改局科员
张志勇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内丘县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赵敏、张庆国同志兼任,负责按照领导小组要求统筹协调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