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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丘县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2020-08-06      发布机构:政府办      浏览次数:100     字体:[  ]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zfb/1600324978340

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和河北省金融办等十二部门《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冀金办字〔2017〕2号)相关内容,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内丘县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目标及任务

主要目标有两项:一是绿色金融规模显著增长。未来三年,绿色信贷年均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3个百分点以上,绿色保费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累计通过绿色债权、绿色企业上市融资等渠道,募集资金200亿元以上,金融对绿色产业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二是绿色金融改革走在全市前列。力争2020年底完成内丘县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未来三年推进建设绿色金融专营分支行5家以上。

主要任务包括四个方面:一是通过推动金融机构绿色改革、培育绿色金融市场主体、大力推动绿色企业上市等工作,构建绿色金融组织体系。二是通过积极推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的改革创新工作,创新发展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三是通过建设绿色项目库、完善绿色金融统计指标体系、推进绿色信用体系建设、打造绿色支付体系等工作,夯实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四是通过健全金融风险监测体系、打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完善国家金融监管机构与地方金融监管的协同机制、建立激励引导机制等工作建立绿色金融风险防范机制。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内容。

(一)指导思想。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三创四建”活动的总体部署,按照县委“保五争三拼第一”的目标要求,用绿色金融理念引领绿色产业发展,推动全县绿色产业创新升级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绿色导向,创新发展。二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三是坚持有力有序,防范风险。

(三)发展目标。主要有两项,一是绿色金融规模显著增长。未来三年,绿色信贷年均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3个百分点以上,绿色保费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累计通过绿色债权、绿色企业上市融资等渠道,募集资金10亿元以上。二是绿色金融改革走在全市前列。力争2022年全县绿色金融产品不断丰富,绿色金融经营机构及绿色金融产品更加完善。

(四)主要任务。共包括四个方面、14条工作内容。其中,第1-3条主要针对构建绿色金融组织体系,提出了推动金融机构绿色改革、培育绿色金融市场主体、大力推动绿色企业上市等工作;第4-6条主要针对创新发展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出了积极推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的改革创新工作;第7-10条主要针对夯实绿色金融基础设施,提出了建设绿色项目库、完善绿色金融统计指标体系、推进绿色信用体系建设、打造绿色支付体系等工作;第11-14条主要针对建立绿色金融风险防范机制,提出了健全金融风险监测体系、打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完善国家金融监管机构与地方金融监管的协同机制、建立激励引导机制等四方面内容。

(五)实施步骤。从现在到年底为全面启动阶段,制定发展目标,落实责任单位,明确任务要求;2021年1月-2022年6月为重点推进阶段,加快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步伐,完善绿色金融综合服务体系;2022年7月-2022年12月为总结提升阶段,全面完成绿色金融改革既定目标任务,认真总结推广,确保取得显著成效。

(六)保障措施。成立内丘县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统筹协调推进全县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通过完善服务平台、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督查考核等措施,确保各项任务目标顺利完成。

四、其他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相关政策文件

《内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丘县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