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2021]第4号
2021-02-08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73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613962916949
内丘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2021]第4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于 2020年12月29日,以冀政转征函[2021]1046号文件批准转用、征收集体土地6.5450公顷,批准1号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现将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内丘县2020年度第八批次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1号地征收金店镇北辛庄村、十里铺村、西北光村面积为6.5450公顷的土地,地块位于河北内丘工业园区北园,东至北辛庄村地;南至西北光村、北辛庄村;西至十里铺村;北至三翰西路。该批次用地面积共计6.5450公顷,其中农用地6.5450公顷(耕地6.1623公顷、农村道路0.1477公顷、田坎0.2350公顷)。
三、征地补偿情况:土地补偿费按区片地价,该批次1号地块位于内丘县第Ⅱ区片,区片价为76.8万元/公顷(5.12万元/亩)。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据实补偿。
四、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一次性交付村委会
五、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六、如对本征地批复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内丘县人民政府
二○二一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