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公安局 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2021-07-27 发布机构:公安局 浏览次数:100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nqxgaj/1627369446332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文件要求,根据内丘县双随机办《2021 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内双随机办【2020】1号)及2021年内丘县公安局抽查计划,制定此次抽查方案如下:
一、 随机抽查的对象及比例:
随机抽查的对象:内丘县辖区内旅馆;抽取比例为2%。
二、 随机抽查的时间:2021年4月20日至5月20日。
三、 随机抽查内容及事项:
实名登记
四、随机抽查的组织实施及任务分工:
(一)被抽查的市场主体及检查人员实行随机抽取:由县局治安大队牵头组织相关股室、所及执法人员,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的要求,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监管措施”模块中的“双随机抽查”模块,负责统一随机抽取全县抽查市场主体名单,随机确定检查的执法人员,对被抽查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实施检查。
(二)抽查结果的处理:抽查结束后,由相关的执法人员按照要求将抽查结果信息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公示。
(三)经检查发现被抽查企业存在问题的,应依法查处,该责令的责令限期改正,对违规企业在责令期限内未改正的,应在责令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四)经检查发现被抽查企业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当自查实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示。
(五)经检查中发现企业有其他违法线索的,应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双随机联合抽查,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信用监管体系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抓手,各股室和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职责分工、定期考核督导,确保此次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推进。
(二)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三)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各股室和所要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宣传国务院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决策部署,扩大企业和社会公众知晓度;要实现对被抽查对象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检查,避免“运动式”执法和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做好抽查检查与后续监管工作的衔接。各股室和所要建立内部的问题线索移转机制,将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交由相关业务部门处理。抽查检查中发现市场主体存在应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情形的,不得用责令改正、行政指导代替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维护双随机抽查的严肃性。
(五)认真做好信息反馈和总结上报工作。抽查结束后,要认真做好总结和检查情况汇总工作。
内丘县公安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