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人民政府 国道G107内丘县城绕城段改建工程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2020-11-02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632386222704
内丘县人民政府
国道G107内丘县城绕城段改建工程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内丘镇大良村、白家庄村、东南光村、石家庄村、四里铺村、武家庄村、西南光村、小良村、小留村,金店镇东文孝村、武文孝村、西文孝村、小马村、中北光村、南北光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国道G107内丘县城绕城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国道G107内丘县城绕城段改建工程拟征收位于内丘县城以东,由原国道G107东侧中北光村西南,经武家庄村东向南、东文孝村西北向西至小马村北侧接国道G107区域内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国道G107内丘县城绕城段改建工程拟征收大良村土地4.8436公顷,其中农用地4.5519公顷(其中耕地4.5240公顷、农村道路0.0261公顷、坑塘水面0.0018公顷),建设用地0.2917公顷(其中农村宅基地0.2131公顷、街巷用地0.0786公顷)。青苗:小麦4.5240公顷。拟征收白家庄村土地3.4918公顷,其中农用地3.3782公顷(其中耕地2.8845公顷、农村道路0.0364公顷、林地0.4573公顷),建设用地0.1136公顷(其中公路用地0.1136公顷)。青苗:小麦2.8845公顷。拟征收东南光村土地3.2264公顷,其中农用地3.2059公顷(其中耕地3.1201公顷、农村道路0.0858公顷),建设用地0.0205公顷(其中农村宅基地0.0125公顷、街巷用地0.0080公顷)。青苗:小麦3.1201公顷。拟征收石家庄村土地1.7455公顷,其中农用地1.7137公顷(其中耕地1.7137公顷),建设用地0.0318公顷(其中公路用地0.0318公顷)。青苗:小麦1.7137公顷。拟征收四里铺村土地0.2871公顷,其中农用地0.2871公顷(其中耕地0.2806公顷、农村道路0.0065公顷)。青苗:小麦0.2806公顷。拟征收武家庄村土地4.9063公顷,其中农用地4.9063公顷(其中耕地3.7638公顷、农村道路0.0615公顷、坑塘水面1.0810公顷)。青苗:小麦3.7638公顷。拟征收西南光村土地2.2004公顷,其中农用地2.2004公顷(其中耕地2.1428公顷、农村道路0.0576公顷)。青苗:小麦2.1428公顷。拟征收小良村村土地2.7384公顷,其中农用地2.7384公顷(其中耕地2.5785公顷、农村道路0.0112公顷、沟渠0.0616公顷、设施农用地0.0871公顷)。青苗:小麦2.5785公顷。拟征收小留村土地2.4817公顷,其中农用地2.4817公顷(其中耕地2.3713公顷、农村道路0.0253公顷、坑塘水面0.0851公顷)。青苗:小麦2.3713公顷。拟征收东文孝村土地5.4291公顷,其中农用地5.1896公顷(其中耕地4.9275公顷、农村道路0.1696公顷、坑塘水面0.0925公顷),建设用地0.2395公顷(其中农村宅基地0.1342公顷、科教用地0.0033公顷、公路用地0.0454公顷、街巷用地0.0566公顷)。青苗:小麦4.9275公顷。拟征收武文孝村土地1.8002公顷,其中农用地1.4550公顷(其中耕地1.4394公顷、农村道路0.0156公顷),建设用地0.3452公顷(其中农村宅基地0.2708公顷、街巷用地0.0606公顷、空闲地0.0138公顷)。青苗:小麦1.4394公顷。拟征收西文孝村土地4.3279公顷,其中农用地4.2935公顷(其中耕地4.1901公顷、农村道路0.1034公顷),建设用地0.0344公顷(其中公路用地0.0344公顷)。青苗:小麦4.1901公顷。拟征收小马村土地2.6408公顷,其中农用地2.6408公顷(其中耕地2.0826公顷、农村道路0.0159公顷、林地0.5423公顷)。青苗:小麦2.0826公顷。拟征收中北光村土地5.2597公顷,其中农用地5.0672公顷(其中耕地4.9178公顷、农村道路0.1489公顷、沟渠0.0005公顷),建设用地0.1925公顷(农村宅基地0.0749公顷、公路用地0.0916公顷、街巷用地0.0241公顷、空闲地0.0019公顷)。青苗:小麦4.9178公顷。拟征收南北光村土地1.2830公顷,其中农用地1.0911公顷(其中耕地1.0506公顷、农村道路0.0394公顷、坑塘水面0.0011公顷),建设用地0.1919公顷(农村宅基地0.1300公顷、街巷用地0.0619公顷)。青苗:小麦1.0506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I区片和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分别为105万元/公顷和76.8万元/公顷。该批次不涉及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为1.5万元/公顷,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待评估后据实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内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丘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方案(试行)>的通知》内政字〔2020〕12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保费1650.2484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内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高晓晨 联系电话:6867957
内丘县人民政府(公章)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