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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2021-09-27      发布机构:政府办      浏览次数:1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内政办发〔2021〕4号      索引号:zfb/163271457058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内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服务“六稳”“六保”

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发〔2021〕1号)和《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邢政办发〔2021〕5号)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大抓落实、大干实事,助力我县高质量赶超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环境

   (一)提升就业服务水平。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压减准入类职业资格的有关要求,全面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动实现由用人单位和第三方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进一步规范小微电商准入。积极实施“百千万人才就业工程”。严格执行省制定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改革举措。

   (二)支持职业技能提升。探索建立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科学合理确定培训补贴标准。对个体工商户用工、民办非企业单位用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纳入重点群体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延长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至2021年底,积极推动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材料的共享复用。落实河北省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创新开展“行校合作”培训。实行告知承诺制,便利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审批。

   (三)鼓励引导新就业形态发展。拓宽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渠道,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推动平台企业完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加强网络监测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泄露和滥用用户信息等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落实和完善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服务,帮助困难灵活就业个体参保人员续保缴费,办事群众可多渠道自主缴费。放开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推进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

   (四)推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免申即享”“免跑即领”“免证即办”办理模式,实现企业主体全覆盖。

    二、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五)健全惠企服务机制。落实落细税收优惠政策,精简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手续,持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开展税费服务再提升专项行动,继续落实免于备案等优惠措施。做好整合纳税申报表的宣传、指导工作,确保纳税人顺利申报。鼓励、引导市场化征信机构健康发展,加强“信易贷”平台建设与应用。开展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收费专项清理。依法查处垄断行为,严厉打击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推行工作,基本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大力推广使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实现在线提交、在线查核。积极探索推进“保证金”告知承诺制改革,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鼓励引导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生产设备、产品、车辆、船舶、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进行融资担保。

   (六)规范中介服务。梳理制定本地本领域本部门政府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强化监督检查,深入推进中介服务收费改革,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推动中介机构公开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坚决查处乱收费、变相涨价等行为。严禁行政机关将自身应承担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用转嫁给企业。

(七)规范改进认证服务。稳妥有序推进认证机构转企改制,依托双随机检查方式强化对认证机构的监管,提高认证服务质量。促进认证结果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面的采信,推动实现“一次认证、市场通行”,畅通市场循环。

(八)优化涉企审批服务。推动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办理条件、办结时限等要素。加快系统对接整合,推行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等应用。开展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

    三、进一步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九)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能。规范项目建设全链条事项程序,提供策划生成、项目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政府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全流程套餐式服务,加速推动项目落地投产。推动实施“土地等项目”,实行指标跟着项目走,努力实现“土地等项目”新突破。持续推行项目“交地即交证”服务,在项目供地前主动服务、提前介入,推动项目“交地即交证”,缩短企业后续证书办理时间。深化企业投资承诺制改革,“承诺制”代替“审批制”,实现“拿地即开工”。推动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深度对接,实现企业申报材料、部门批复文件等实时共享共用。

   (十)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将工程建设项目及各类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统一审批流程通过审批系统统一受理、统一监管加快项目审批速度。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优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划拨供地合并办理流程。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建设工程质量、人防工程质量等3类监督手续的办理实行告知承诺。提升用水用气报装便利度,用水、用气接入无外线工程的不超过4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扩大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对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新建、改扩建项目推行承诺即开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与投资审批、规划、施工图审查等专业系统互联互通,实现项目审批申请信息一次填报、申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等过程信息和审批结果信息实时共享。

    四、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

(十一)清除消费隐性壁垒。着力打破行业垄断,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彻底清理违规设置的二手车迁入限制,放宽二手车经营条件。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开展严厉打击非法拆解、拼装报废机动车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简化、优化民宿证照办理手续,建立联合审批和备案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旅游民宿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力度,开展民宿质量等级评定。

(十二)便利新产品市场准入。积极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加大培训与帮扶指导力度,引导更多企业将企业标准通过“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积极参与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支持我外贸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在同一生产线上按照相同标准、相同质量要求生产既能出口又可内销的“三同”产品,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实现内外销转型。

    五、进一步促进稳外贸稳外资

(十三)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做好《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贯彻落实工作,健全完善清单管理,保障外资企业平等享受各项支持政策。落实《河北省标准化资助办法》等有关政策,对我主持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外资企业给予资助。健全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外商投资企业年报模块功能,积极引导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依规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十四)推进通关便利化。持续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铁路环节延伸,积极与银行、保险、征信等机构对接。

    六、进一步优化民生保障服务

(十五)创新养老和医疗服务供给。推动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管理服务机构,盘活闲置床位资源,在满足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础上,向其他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开放。取消诊所设置审批,诊所执业登记由审批改为备案,取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等级划分,加大对诊所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日常监管力度。

(十六)提高社会救助精准性。建立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教育、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间数据共享共用机制,及时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依托全省统一的大救助信息平台和市大数据平台,推进救助事项协同办理、资源统筹聚合,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完善低保、特困认定办法,积极争取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巩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强化监督监管,严防产生违规冒领等问题。

(十七)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推进行政审批分级分类分权管理,编制公开县级行政审批分级权限事项清单,健全审批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办,2021年9月底前县级应上事项80%全流程网办,年底前实现100%。推动建立数据共享协调机制,推进各有关部门在线数据供需对接。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制定落实内丘县保留证明事项目录和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推动更多高频事项跨区域通办,2021年底前,全面落实国家部署的138项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部署的300项高频服务事项“省内跨区通办”,探索“市内跨县(市、区)通办”。各级政务大厅为老年人提供一对一帮扶,为老年人提供咨询、指引、帮办代办等便民服务;积极配合政务服务平台、“便利邢”APP适应老龄化需求改造升级。先行先试“证照联办”,压缩时限和材料,推动高频重点国民经济行业门类“证照联办”全覆盖。

(十八)完善企业和群众评价投诉机制。畅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好差评”系统、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审批服务倾诉专窗等评价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强化“差评”问题整改,建立评价、整改、反馈闭环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投诉处理制度,加强数据分析和应用,倒逼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七、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九)加强取消和下放事项监管。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强化部门间、层级间监管执法衔接,着力构建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高效监管机制。加强对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明确监管范围,优化监管方式,形成审管协同、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监管运行机制。

   (二十)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动态调整“一单、两库、一细则”,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和监管全覆盖,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会诊、结果互认,不干预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提高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制定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制度,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等涉及群众健康安全的企业,实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在市场监管领域实行重点监管,探索推进“一件事”综合监管。对重点领域实行全事项、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放宽新兴行业企业名称登记限制,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常态化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整合行政执法数据录入前端,推进“一次录入,多系统共享”。完善审批监管互动平台功能。开展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八、工作要求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确定任务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抓好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工作协调、督促与检查。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担当作为,认真研究部署,推动本地本系统服务“六稳”“六保”,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十二)持续探索创新。各乡镇、各部门要主动对标先进,通过实地调研、学习借鉴等方式,立足自身实际先行先试,在数字化、便携化、阳光化上下功夫,力争创建一批叫得响、立得住、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同时,积极营造鼓励改革的良好氛围,形成竞相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

   (二十三)严格督查问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服务“六稳”“六保”、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督查,对积极作为、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和激励;对执行已有规定不力、落实改革举措“推拖绕”等不作为和乱作为的单位进行严肃问责。

   (二十四)注重宣传推广。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以公开促改革,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等方法手段,广泛宣传改革工作亮点,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努力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六稳六保附表.doc


相关政策解读:  《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 “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