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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核发(权限内)服务指南

2021-12-23      发布机构:文广旅游局      浏览次数:1     字体:[  ]

体裁分类: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文号:      索引号:wgxj/1640247026485

事项名称

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核发(权限内)

事项办理

行政许可

申请材料

(一)提交材料

1、申请《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须提供下列资料:

1)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单位资质申请表;

2)主管机关颁发的单位法人证书或文件;

3)法定代表人简历、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

4)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简历、任职文件、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5)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6)完成的具有代表性的文物保护工程合同及验收评估资料;

7)审批机关认为必的其他相关证件、资料。

2、申请资质升级,除提供以上所列资料外,还应提供下列资料:

1)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2)原资质历年财务决算年报表。

3、申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年检:

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局提交《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年检表》、《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证书》,交验相关资料;

4、以上文件为A4规格。一式二份。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办理结果

1、审核通过的,核发文物局批复性意见;

2、未通过审核的,书面告知,申请材料退回3.获得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对该工程的初审意见

收费依据

不收费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0319--6863677        巨建强

办公地址

河北省内丘县北环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