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2022-07-18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nqxnyj/1658214129747
内丘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2022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按照《2022年内丘县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公开、规范、择优遴选有资质的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中央下达资金总额为500万元,实施区域为内丘镇、金店镇、官庄镇、大孟村镇,补助玉米面积6.579万亩,小麦面积6.579万亩。
二、补助环节及内容
1、玉米机械收获、秸秆粉碎还田;2、小麦旋耕施肥播种。
三、补助方式及标准
先服务后补助,项目实施完成经审核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直接补助给服务组织主体。玉米机械收获每亩补助23元,秸秆还田(2遍)每亩补助21元;小麦旋耕(2遍)每亩补助20元,施肥播种每亩补助12元。
四、实施项目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条件
实施项目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标准:
(1)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且已经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没有注册登记,或者虽已办理登记但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个体工商户不在范围内。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相关能力。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4)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社会化服务组织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纳入平台管理。
五、遴选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组织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资质证明,以及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没有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证明,没有非法集资和没有套取财政资金历史的证明。在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4日。到县农业农村局302室报名。
2、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名的服务组织进行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因素进行评估,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每个环节原则上不少于3家。
3、研究公示: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入选服务组织通过公众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4、签订服务合同:经公示无异议,入选的服务组织与县农业农村局签订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合同。
联系人:王金山 电话: 0319-6862356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