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版)
2022-05-16 发布机构:统计局 浏览次数: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事前公开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nqxtjj/1658392353938
附件1 | ||||||||||
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版) | ||||||||||
单位名称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子项 | 事项 类别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检查内容 | 是否适用部门联合抽查 | 备注 |
统计局 | 159 | 对调查对象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 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三款;《河北省统计条例》第六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提供的农业、工业、能源、投资、人口、就业、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服务业、贸易外经等专业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否 | |
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四条;《河北省统计条例》第二十三条。 | 实地检查、书面检查 | 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为履行法定的统计资料报送义务提供组织、人员和工作条件保障等。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