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2022-05-19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663226804908
内丘县人民政府
征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内丘镇刘家庄村、东寨阳村、西关村、西街村、河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内丘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内丘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拟征收内丘镇刘家庄村位于内丘镇刘家庄村,东至刘家庄村地;南至振兴路;西至刘家庄村地;北至刘家庄村地的土地,面积0.5332公顷。
内丘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拟征收内丘镇东寨阳村位于内丘镇东寨阳村东北角,东至东寨阳村地;南至东寨阳村地;西至东寨阳村地;北至东寨阳村地、西街村的土地,面积0.5356公顷。
内丘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拟征收内丘镇西关村位于内丘镇西关村,东至西关村、西街村;南至康庄路;西至西关村、西街村;北至扁鹊大道的土地,面积0.5051公顷。
内丘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拟征收内丘镇西街村位于内丘镇西街村,东至西关村、西街村;南至康庄路;西至西关村、西街村;北至扁鹊大道的土地,面积1.2809公顷。
内丘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拟征收内丘镇河村位于内丘镇河村,东至河村地;南至河村地;西至河村地;北至河村地的土地,面积0.9817公顷。
依照城镇规划,以上地块拟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内丘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拟征收刘家庄村土地0.5332公顷,其中农用地0.1942公顷(林地0.0700公顷、草地0.1242公顷)、建设用地0.3390公顷。农村村民住宅情况:砖混房屋31平方米(已拆除);其他地上附着物情况:20CM杨树55棵、3米高彩钢板围挡35米(已拆除)、水泥路面180米宽3米厚20CM(已拆除);无青苗。
内丘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拟征收东寨阳村土地0.5356公顷,其中农用地0.5356公顷(耕地0.3618公顷、园地0.0908公顷、林地0.0474公顷、其他农用地0.0356公顷)。其他地上附着物情况:10CM核桃树45棵、15CM核桃树110棵、20CM核桃树25棵;无农村村民住宅和青苗。
内丘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拟征收西关村土地0.5051公顷,其中农用地0.5051公顷(耕地0.1122公顷、林地0.3929公顷)。其他地上附着物情况:10CM桃树200棵、15CM桃树230棵、20CM桃树270棵;无农村村民住宅和青苗。
内丘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拟征收西街村土地1.2809公顷,其中农用地0.6132公顷(耕地0.0881公顷、林地0.3666公顷、草地0.1585公顷)、建设用地0.6677公顷。现状无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内丘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4号地拟征收河村土地0.9817公顷,其中农用地0.9817公顷(耕地0.8088公顷、林地0.1574公顷、其他农用地0.0155公顷)。农村村民住宅情况:砖混房屋100平方米(已拆除);其他地上附着物情况:20CM杨树100棵、10CM桃树180棵;无青苗。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地块均位于我县第Ⅰ区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105万/公顷。该批次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见附表,不涉及青苗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内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丘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方案>的通知》(内政字〔2022〕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会保障费103.9952万元。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县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内丘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告知。
联系人:高晓晨 联系电话:6867957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