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人民政府征收预公告(内丘县2022年度第十四批准建设用地)
2022-09-26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665470358263
内丘县人民政府
征地预公告
柳林镇西石河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内丘县2022年度第十四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西石河村位于东至西石河村、南至西石河村、西至西石河村、北至西石河村域内的土地,面积约0.229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2年10月13日,由柳林镇人民政府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告知。
联系人:贾博欣 联系电话:0319-6867957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6日
内丘县人民政府
征地预公告
内丘镇河村村民委员会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内丘县2022年度第十四批次建设用地2号地块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河村位于朝阳小学北侧东至河村、南至朝阳小学、西至朝阳大街南延、北至河村域内的土地,面积约0.607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2年10月13日,由内丘镇人民政府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告知。
联系人:贾博欣 联系电话:0319-6867957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