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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3-03-01      发布机构:政府办      浏览次数:1     字体:[  ]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zfb/1677636831029

一、出台背景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改善我县水生态环境质量,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县所有水系、湖泊排污口排查。

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县所有水系、湖泊排污口整治。

2025年底前,建立科学、高效的排污口监督管理体系,实现排污口分类监管全覆盖。

(二)工作进度及工作要求

1.现场排查(开始排查-2023年4月30日)。开展人工徒步现场排查、疑难点攻坚排查,核实确定入河排污口信息,建立本行政区入河排污口名录。按照“边排查、边监测”要求,同步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2023年4月30日前形成人工徒步现场排查、疑难点攻坚排查成果。

2.溯源分析(2023年5月1日-2023年6月30日)。在排查和监测基础上,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完成排污口溯源认定,确定纳入整治的入河排污口名单。2023年6月30日前形成溯源分析成果。

3.分类整治(2023年7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在排查、监测、溯源基础上,编制“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2023年10月31日前制定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2023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

文件链接:内丘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