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温馨提示:本网站已实现河北省内政务服务一号登录,新用户请注册并完成中级以上实名认证,即可正常登录本网站。

《内丘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政策解读

2023-08-01      发布机构:政府办      浏览次数:1     字体:[  ]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zfb/1690851472353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持续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政务环境。为做好清单管理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内丘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乡镇、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就《通知》及我县清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清单印发后,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一些法律法规作了修订,有的机构职能发生调整,涉及清单中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部门已经依法依规施行。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国务院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汇总,修订形成《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6月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冀政办发〔2023〕3号)要求7月底前编制公布本地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7月14日,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邢台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办发〔2023〕2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要求和省、市政府工作安排,根据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务服务办)作为牵头部门,起草了《通知》,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范围内实施(含初审、受理、受委托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认领,编制形成了《内丘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经县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

二、《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共包含三个部分,《清单》作为附件。

(一)编制落实许可清单,不得变相实施许可。各乡镇、各部门及时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在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编制实施规范,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

(二)依法依规实施许可,严禁增设隐性门槛。完善公开行政许可办事指南,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外,不得违规设置环节,不得随意增加门槛。

(三)厘清审管边界,完善衔接工作机制。依托清单逐项明确监管主体,厘清审管职责边界,强化行政审批与行业监管的有效衔接。

、关于《清单》

《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共计706项,涉及55个部门。经全面梳理核对,涉及县本级及以下应当编入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240项,涉及25个部门。其中,中央层面设定县级及以下实施的事项203项,省级委托县级及以下受理、初审、审批的事项19项,中直驻冀单位实施的事项7项,河北省地方性法规自行设定的事项11项。



文件链接:https://www.hbnq.gov.cn/content/658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