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工作方案》解读
2023-09-20 发布机构:政府办 浏览次数:45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 文号: 索引号:zfb/1696752693681
一、出台背景及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99号)、《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邢政办字〔2022〕43号)要求,全面推动我县优质中小企业争创“领跑者”企业,内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内丘县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县科工局牵头起草我县《工作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基本遵照河北省和邢台市工作方案,结合内丘县实际制定,包括主要目标、重点措施和工作保障等3部分。
(一)主要目标。
培育集群内中小企业向“领跑者”发展,即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质量效益优、有上市意愿,具有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优质中小企业发展,培育目标分为2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到2023年,第二阶段是到2025年。
(二)重点措施。
《工作方案》明确实施企业上市、科技赋能、产业升级、强链补链、金融助力、特色提升六大行动,21条具体支持措施。
(三)工作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政策扶持,实施差异化管控,营造发展氛围。
三、出台意义
我县特色产业集群已具备一定基础,通过培育一批“领跑者”企业脱颖而出,有利于带动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实现跨越式发展,有利于推动我县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实现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