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内丘县2023年度第4批次建设用地)
2023-10-23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698632069650
内丘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金店镇小辛旺村及有关农户:
内丘县2023年度第4批次建设用地于2023年9月1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3〕897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0.9958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897号;
(三)批准时间:2023年9月1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9958公顷;
(二)范围:该批次1号地拟征收金店镇小辛旺面积0.9958公顷,地块位于金店镇小辛旺村,东邻小辛旺村,南邻小辛旺村,西邻小辛旺村,北邻小辛旺村;
(三)用途:1号地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本公告可在内丘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hbnq.gov.cn/xxgk/index.html。
四、工作安排
由内丘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