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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内丘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58号提案的答复

2023-08-16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1     字体:[  ]

体裁分类:政协委员提案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nqxgsj/1699341262880

谷旭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少年视力保护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以眼镜店为重点区域,重点检查角膜接触镜(含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经营单位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是否存在违规从事网络销售活动,确保经营主体合法性。

二、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人员现场查看经营单位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查看经营的角膜接触镜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检验报告、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信息是否健全、真实和可追溯,关注进口医疗器械是否有中文说明书、外包装是否有中文标识;产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索证索票是否齐全;是否有夸大有关眼镜性能、功效的用语,是否有误导消费者的广告用语,宣传的产品适用范围是否超出批准的范围;是否有销售过期、失效、淘汰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确保角膜接触镜质量安全有效。同时,加大对近视眼镜的抽检力度,全面净化近视眼镜市场环境。

三、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执法人员对隐形眼镜经营单位开展点对点法规宣传,面对面答疑解惑,督促经营单位依法依规经营;借助多渠道、多方式,向社会科普隐形眼镜相关产品的佩戴及使用规范,引导消费者从正规渠道购买、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正确使用产品,提升消费者对隐形眼镜的认识。

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对隐形眼镜经营行为的监管力度,及时化解和消除隐形眼镜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用械安全。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