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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内丘县2023年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

2024-01-17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     字体:[  ]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706773177970

内丘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官庄上屯村、下屯村及有关农户:

内丘2023度第11批次建设用地于2023年12月25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3〕2310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0.4921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2310

(三)批准时间:20231225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4921公顷;

(二)范围:该批次1号地拟征收官庄上屯村面积0.0362公顷、下屯村面积0.4559公顷,地块位于官庄上屯村、下屯村东至邢台丰和食品有限公司、南至邢台盛鼎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西至邢台市军凯重型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北至上屯村地

(三)用途:1号地为工业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117日至2024125日。本公告可在内丘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hbnq.gov.cn/xxgk/index.html

四、工作安排

内丘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4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