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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省道S341德州至昔阳公路獐獏乡至岗底段改建工程项目(内丘县段))

2024-03-22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     字体:[  ]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713749072340

内丘县人民政府

 

侯家庄乡岗底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省道S341德州至昔阳公路獐獏乡至岗底段改建工程项目(内丘县段)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白塔村地、南至岗底村地、西至岗底村地、北至岗底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S341德州至昔阳公路獐獏乡至岗底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3〕661号)文件,用于省道S341德州至昔阳公路獐獏乡至岗底段改建工程项目(内丘县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岗底村土地2.6001公顷,其中农用地2.5201公顷(耕地0.2444公顷、2.1130公顷、其他农用地0.1627公顷建设用地0.0003公顷、未利用地0.0797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6.5万元/公顷(5.10万元/亩),计198.9077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对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标准为有资质评估单位的评估结果。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内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丘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方案>的通知》(内政字〔2022〕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会保障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侯家庄乡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内丘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22日。本公告可在内丘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hbnq.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绍飞     联系电话:0319-6867957

地址:内丘县平安大街内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内丘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侯家庄乡白塔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省道S341德州至昔阳公路獐獏乡至岗底段改建工程项目(内丘县段)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小西村地、南至白塔村地、西至岗底村地、北至白塔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S341德州至昔阳公路獐獏乡至岗底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3〕661号)文件,(冀发改基础〔2023〕661号)文件,用于省道S341德州至昔阳公路獐獏乡至岗底段改建工程项目(内丘县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白塔村土地3.4620公顷,其中农用地3.2498公顷(耕地0.1781公顷、2.4369公顷、林地0.3180公顷、草地、0.0352公顷、其他农用地0.2816公顷建设用地0.2105公顷、未利用地0.0017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6.5万元/公顷(5.10万元/亩),计264.843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对其他地上附着物、村民住宅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标准为有资质评估单位的评估结果。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内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丘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方案>的通知》(内政字〔2022〕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会保障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侯家庄乡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内丘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22日。本公告可在内丘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hbnq.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绍飞     联系电话:0319-6867957

地址:内丘县平安大街内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内丘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侯家庄乡小西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省道S341德州至昔阳公路獐獏乡至岗底段改建工程项目(内丘县段)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羊峪村地、南至小西村地、西至白塔村地、北至小西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S341德州至昔阳公路獐獏乡至岗底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3〕661号)文件,用于省道S341德州至昔阳公路獐獏乡至岗底段改建工程项目(内丘县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小西村土地2.0711公顷,其中农用地1.9037公顷(耕地0.1018公顷、园1.7142公顷、林地0.0028公顷、草地0.0421公顷、其他农用地0.0428公顷建设用地0.0751公顷、未利用地0.0923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6.5万元/公顷(5.10万元/亩),计158.4392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对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标准为有资质评估单位的评估结果;对其他村民住宅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标准为有资质评估单位的评估结果。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内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丘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方案>的通知》(内政字〔2022〕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会保障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侯家庄乡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内丘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22日。本公告可在内丘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hbnq.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绍飞     联系电话:0319-6867957

地址:内丘县平安大街内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1. 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内丘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公 告

     

    侯家庄乡羊峪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省道S341德州至昔阳公路獐獏乡至岗底段改建工程项目(内丘县段)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羊峪村地、南至羊峪村地、西至羊峪村地、北至小西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S341德州至昔阳公路獐獏乡至岗底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3〕661号)文件,用于省道S341德州至昔阳公路獐獏乡至岗底段改建工程项目(内丘县段)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羊峪村土地2.9627公顷,其中农用地2.8221公顷(耕地0.4637公顷、园1.9665公顷、林地0.3352公顷、草地0.0259公顷、其他农用地0.0308公顷建设用地0.0656公顷、未利用地0.0750公顷。《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76.5万元/公顷(5.10万元/亩),计226.6466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对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标准为有资质评估单位的评估结果。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内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丘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方案>的通知》(内政字〔2022〕9号)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会保障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侯家庄乡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内丘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22日。本公告可在内丘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hbnq.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绍飞     联系电话:0319-6867957

地址:内丘县平安大街内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