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邢台市青山水库工程项目)
2024-01-19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1 字体:[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征地信息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linyeju/1713749259840
内丘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大孟村镇郭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邢台市青山水库工程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西北方向(东至石邢公路、南至耕地、西至内丘县界、北至耕地)的土地,面积约0.667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邢台市青山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农经[2023]1157号),用于邢台市青山水库工程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2月3日开始,由大孟村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2月2日。本公告可在内丘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www.hbnq.gov.cn/。
特此公告。
内丘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